今次出走比利時,除了是首次到此國家遊覽外,更是頭一趟遇上酒店失火需走火警。今次的旅程便因此更為難忘了。
出發那天我們是零晨3:45起床, 乘清晨6時的歐洲之星離開倫敦,9時到達比利時的布魯塞爾(比利時較倫敦快1小時)。因此,我們在比利時的第一天沒有刻意安排太多節目,晚上11時便睡覺。
當好夢正濃時,房中的火警鐘突然大響。由於倫敦家的火警鐘時常誤鳴,當時還以為自己是在倫敦。倫敦家的火警鐘誤鳴,只需把房門打開,便可停止鐘聲,於是便下意識地照舊把門打開。但明顯地今次無效,才意識到我們是在比利時。
跟著,第二個念頭便是是否誤鳴?他於是致電前檯查詢,然而電話沒人接聽。我便換上褲子,披上外套(內裡只穿了內衣!),打開門看看其他人的反應。酒店的房間是以L型排,我們是住在較短的那一面,附近只有三間房。探頭望去,水靜河飛。
與此同時,他已經開始與前檯對話。但礙於那個鐘聲實在太吵耳,他們好像有點溝通困難,我不停的聽到他說SORRY,SORRY(意即聽不清楚,煩請重複)。
於是我又再次走出房,今次走到轉角位,直望較長的那一翼。怎知,我見到一位接近50歲的大隻西人太太在樓梯旁,喝令仍在房門口的大肚腩老公:「COME ON,QUICK,QUICK!」(快點吧!)。而那位伯伯,挺著偌大的肚腩,拼命地向老婆那邊走。更什者,我嗅到陣陣的燶味,我開始意識到事態嚴重。
速速返回房,他亦剛好掛起電話。他說前檯指示要疏散,我亦把剛才見到和嗅到的告訴了他。然後他飛快地穿上長褲和大褸,把錢、護照、車票、門匙等袋在身上,而我亦隨手拿起了攝影機。怎知這位大哥把東西袋好後,還拿出波鞋。我趕緊地叫:「阿生,現在火燭呀,還穿鞋,拖鞋便可以行啦,快走吧!」
[在這麼危急的情況下,我們還能快速而有系統地把所有重要的東西袋好才離開,當時覺得自己很棒。可是,事後回想,其實這些重要物件全是放在隨身的小背包,我們只需把整個小背包拿走便可以了(雖然內裡有些無關重要的東西,如水和零食),不用多此一舉!]
我們以最輕鬆的裝束和最快的腳步離開了房間。當我們行至轉角位時,一位赤著上身的金髮男士打開房門,向我們查問發生了什麼事。我們告訴他前檯說要疏散,他即表現得有點張皇失措。我們也沒有多理會,便繼續「趕路」了(我們住頂樓,5樓啊!)。當我們行至樓梯時,同時亦見到酒店的職員向每間房拍門,通知住客疏散。
跑了5層樓梯,奇怪為何沒有碰上其他住客,莫非他/她們還未回來?但那時已是12時多了!不消一會,我們便到了大堂。哈哈,若是走火警比賽,我們應可入三甲,因大堂裡只得剛才我見到的那一對西人夫婦和另一對差差夫婦。(若是省回執拾行裝的時間,我們可能是亞軍哩!)其後陸續有很多韓藉的人出現(那晚應是住了一團韓國人)。那些韓國人,全都穿上整齊衣服(當然亦穿上鞋子),還拉著大大的行李箱,犀厲!
等著,等著,大約10分鐘後警車和消防車便到。一輪擾攘後,消防叔叔請各位不要擔心,火警是發生在酒店旁的另一幢樓,酒店沒有問題,大家可以回房。
整件事件大約擾攘了半小時,我倆在大褸下的都只是內衣,腳踩著的只是拖鞋。他的頭髮像怒髮衝冠,而我的則是彈彈跳蛋糕。最不堪的還是我的樣貌,本已不漂亮,那時更是油光滿面(我睡前會用DHC的橄欖精華油,那時只睡了一小時,應該還未被皮膚完全吸收),應是頗嚇人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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