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倫敦是一個非常昂貴的城市,但若不是天天吃館子,消費還是可以接受的。以過去兩天為例,因趕功課,兩晚都是在家中吃,兩天合共用不到10磅。
眾所周知,我不擅長烹調。幸好,他亦不挑剔,只要是熟的便可以了。平日,我們會在家中弄早餐,讓他吃飽飽後才上班。天氣這麼凍,一早吃些熱食才出門,感覺會溫暖些。晚上,若在家中吃,我們會煮飯或意粉。他的午餐則是我替他做的三文治;而我的午餐,便要視乎當天的行程和前一晚的節目,可能是翻熱前晚吃剩的晚餐,或即食杯麵/意大利飯,或出街享受一頓陽光午餐。
左:早餐
右:四茶一湯,因那天他的同事到訪。不錯呢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