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:怎樣弄來的?不用錢嗎?禮物嗎?
他:只是50p(~港幣7.5),買報紙送的。
我︰哦?但我們快離開噢!
他:我行過報紙檔,它大大隻字寫著FREE UMBRELLA FOR EVENING STANDARD(買報紙送雨傘),當時沒有在意,直行直過。但後來又覺得好「旬」,所以行返轉頭買架。
(註:這裡的傘,最便宜的都要5鎊,還是那種會破壞你整天的衣著打扮,令你愈用愈無自信,超醜怪的款式。稍像樣的都要10鎊以上。都不明白那麼貴的傘是否不會吹翻的?!)

這把傘又是否應拿回港?若是,應郵寄、托運或是拿著上機? (假設沒有再被吹翻。相信都不會,因它的傘架頗堅固。)
剛看完天氣預報,周未將有小雨。他於是沾沾自喜,樂了半晚。(對哦,我們就是如此容易滿足的啊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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